拟免征农村低保居民耕地占用税

    

人民网北京12月24日电 (栗翘楚)23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草案)》提请审议。草案拟对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免征耕地占用税,且在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五亩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适用税额。

草案还对退缴税进行了修改,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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