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小学生发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开展“四个一”主题教育活动,“禁燃”教育进课堂……自“禁燃令”颁布起,市教育局立即制定并下发了《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禁燃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深入落实哈市禁燃烟花爆竹、禁烧冥纸冥币宣传管理工作,真正把“禁燃”宣传到每一位教师、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个家庭,确保“禁燃”安全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摒弃陋习。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与各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单位“一把手”是“禁燃”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承诺书,确保零购买、零燃放、零焚烧,实现责任到校、任务到班、落实到人,宣传教育覆盖每一名师生,全员参与、齐抓共管。
各中小学校通过相关课程对学生进行绿色环保教育、禁燃专题教育,宣讲“禁燃令”相关内容;开展“四个一”主题教育活动,即开展一次“禁燃”主题升旗仪式、组织一次“禁燃”主题班团(队)会、开展一次承诺宣誓、下发致家长一封信活动,大规模、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禁燃烟花爆竹、禁烧冥纸冥币工作;在学校LED电子屏、校园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网站等发出“禁燃”倡议书。
各学校还将在元旦、春节及寒假前夕,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优势,通过家校互动平台,利用寒假前家长会的机会开展“远离烟花爆竹、摒弃陈规陋习”安全教育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