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教师六条禁令”出台 违者上限处理

      

原标题:“教师六条禁令”出台违者上限处理

禁止组织家长到校劳动、批改作业,禁止利用家长资源办私事,禁止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禁止按非常规办法给学生编排座位……哈尔滨市教育局迅速反应,出台了《哈尔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六条禁令》,违反禁令者一律上限处理。

4日,哈尔滨市教育局根据本报刊发的家长“槽点”,针对个别学校、老师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列出六条禁令:

一、禁止教师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或言论,讥讽、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禁止教师接受学生家长的现金、微信红包、购物卡、名贵土特产或其它财物。

三、禁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按非常规办法给学生编排座位。

四、禁止教师组织和参与校外有偿补课,违反教育部“减负三十条”严控书面作业量等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等行为。

五、禁止教师在课堂上随意使用手机、擅离职守、消极怠工,佩戴有损教师形象的饰品和穿着奇装异服。

六、禁止教师利用家长资源办私事,组织家长看护学生自习、清雪、打扫卫生、到校值日,要求家长为学生批改作业、安装有害APP、开展网络投票,以及违反哈尔滨市中小学校(教师)“六个严禁”规定的行为。

教师违反上述六条禁令,按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限处理。(记者 李威兵 见习记者 张博)


 

责任编辑:李威兵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北京地区网站
联合辟谣平台
中 国
互联网协会
网络110
报警服务
北京互联网
举报中心
北京12318
文化市场
举报热线
诚信网站
示范企业
网络文化
经营单位
北京网站建设 www.vipg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