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创业最高资助千万元

江西出台15类措施促进航空产业人才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航空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航空产业发展,形成人才发展与航空产业发展同频共振的新格局,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等9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航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人才引进、培养、子女入学、教育、住房和税收等15个方面推动航空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人才引进

对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创新创业项目资助

《若干措施》提出,制定航空产业人才支撑计划。围绕贯彻落实《加强通用航空意见》等重要规划,研究制定航空产业人才发展计划,加强对航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建立航空产业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和动态监测机制,定期收集、汇总航空产业重点人才需求和人才流动动态,为航空产业人才培养、引进提供可靠依据。

依托重大人才工程引进航空产业人才,以“高精尖缺”为导向,以省“双千计划”为龙头,积极引进航空产业高层次人才。对引进的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选等按规定的标准给予3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对入选我省“双千计划”人选按规定的标准给予创新创业项目资助。

鼓励用人单位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或聘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职业经理人。对国有企业当年新引进或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和职业经理人所支付的薪酬,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企业主管部门)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的前提下据实追加当年工资总额,并相应核增下一年度工资总额基数。

人才培养

鼓励企业与高校合作

打造平衡发展的“双师型”人才

《若干措施》提出,拓宽航空产业人才引进渠道,发挥人才中介机构在航空产业人才引进方面的作用,借助公开招聘、专业猎头、举办航空企事业单位人才交流会等形式,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对用人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开展招才引智的,由同级财政给予寻访费补贴(奖励)。

大力选拔培养航空产业高层次人才,在我省选拔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以及在举办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时,对航空产业人才给予倾斜。加强与国内外一流航空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打造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平衡发展的“双师型”人才。鼓励航空产业企事业开展科研攻关创新,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效率。

建好平台集聚航空产业人才,支持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平台载体集聚人才。鼓励航空产业企业到国内外航空产业水平高、科研人才集聚的地方,以多种方式建立“研发飞地”,对企业离岸研发人才及其成果,同等享受我省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政策支持。鼓励航空产业企事业单位与我省高校合作,进一步拓宽航空产业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强化人才培养“造血”功能。

薪酬激励

航空产业收入分配资源向骨干及基层一线人才等倾斜

《若干措施》提出,对引进航空产业高层次人才按规定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符合条件的航空产业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并按规定进行贴息;其中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内的,可免除担保、反担保措施。

鼓励有条件的航空企业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支持航空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点。在评价航空产业专业技术人才时,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论文,注重前沿理论创新、技术瓶颈突破、创新成果应用、经济社会效益。

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航空产业人才薪酬激励机制,推动航空产业收入分配资源向骨干人才、关键岗位、基层一线人才倾斜。鼓励航空产业单位设立首席研究员、首席工程师等岗位,给予其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对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政策支持

为航空产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提供便利条件

《若干措施》提出,为航空产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在航空产业人才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提供方便。

有存量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市县(区),对符合条件的航空产业人才可以优先配租。鼓励人才集聚的航空产业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平台利用自用土地规范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解决航空产业人才住房问题。

《若干措施》明确,航空产业企事业单位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时,符合规定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待取得分红或者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时,再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航空企业高层次人才的费用性支出,符合规定的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获得省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

鼓励各地和有关单位对新引进落户在我省以及我省自主培养航空产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优秀本科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通过定期慰问、休假疗养、健康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航空产业人才的关心爱护。指导航空城及工业园区健全一站式服务体系,为航空产业人才提供“保姆式”“店小二式”服务,着力解决航空产业人才的后顾之忧。大力弘扬“航空报国精神”,加强优秀航空产业人才的表彰宣传,营造良好的航空产业人才发展环境。(吴霆 记者 李海燕 实习生 涂鑫)

 

责任编辑:李海燕 涂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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