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市政府专项督查组第三督导组在阿城区、南岗区督查禁放烟花爆竹决定落实情况。阿城区荣华综合超市因售卖烟花爆竹被查处,店主未按规定缴纳罚款被行政拘留3天。
3日,第三督导组采取暗访形式检查阿城区、南岗区街路、商店、超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与禁售工作情况。阿城区东环大街、会宁路、金都大街、金澜路、民权大街、牌路大街、山水大道、延川大街、中都大街等街路,未发现占道销售烟花爆竹情况。
在解放大街荣华综合超市,督导组发现有烟花爆竹出售,当即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2万元。因店主不缴纳罚款,督导组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取证,查实该店店主樊某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品,依据治安处罚条例决定对其予以行政拘留3日。
4日,第三督导组抽查南岗区20条街路,包括北京街、大成街、革新街、联部街、清明三道街、铁路街、王岗大街、文昌街、文成街、文景街、文明街、学府路、测绘路、哈尔滨大街、哈西大街、和平二道街、绥化路、学府三道街、学府四道街、长江路,均未发现个人或商超销售烟花爆竹情况。